药物临床试验运行流程图
1、意向沟通
新项目立项前,可与机构办主任沟通接洽。
联系人:阚淑月 联系电话:0315-2723276 / 15032979560
联系人:张立段 联系电话/微信号:15932505968
2、立项
填写《临床试验申请表》一式两份,按照 “递交材料”项下内容形成《药物临床试验立项资料清单》,并提交《申办者资料真实性及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一致性声明》;立项材料一份递交机构办公室进行审查。(相关表格见“下载中心”)
(1) 盖章要求:所有申办方提供的资料均需由申办方盖首页章和骑缝章;申办方/CRO/SMO公司资质文件(营业执照等)、授权委托及声明文件盖各公司公章。
(2)装订要求:使用黑色两孔文件夹,按照立项清单顺序整理,需制作侧签或带序号隔页纸隔开
(3)《药物临床试验专业研究组成员表》和《研究者简历》等相关表格见“下载中心”
(4)联系人: 张立段; 联系电话/微信号:159325059680;
邮箱:tsfyjgb@163.com
3、伦理审查
填写《初始审查申请》(相关表格见“伦理系统-下载中心”),并按照《送审文件清单》准备材料一份;递交伦理进行审查。
联系人:于庆坤 联系电话:0315-2723249;
伦理邮箱:tsfylunli20190115@163.com
4、合同的审核与签署
签署三方协议或二方协议,按照本中心协议模板审核时间2-3个工作日;按照申办方/CRO协议模板,审核周期为5-10个工作日。
协议审核可与立项同步进行,但签署在伦理通过之后。
若合同签署人非法人,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,一式两份。
5、启动会
需有签到表,会议纪要,照片,培训资料(如PPT等)。
6、质控
(1)启动前质控
①质控时间:资料、药物设施到位后进行,需提前与机构办预约。
②质控内容:即研究者文件夹,可按项目自己的ISF目录准备,包括但不限于《临床试验启动前质控表》中的各项文件;质控前需自查过全部文件的完整性与适用性。
③试验过程文件:可使用项目自己的模板,但须包含机构模板中的内容;也可用机构模板,根据项目需求适当调整或增项,如内容有调整,请去掉机构版本号,可按项目要求自行设置版本号。
④受控文件:在临床试验过程中由研究人员书写记录的,包括但不限于知情同意书、入排标准、主/次要疗效指标、药品使用(含受试者日记卡)、样本管理、回收记录表等文件/表格,但医院系统(门诊或住院系统中)未体现/记录,或病案室不能存档的记录纸或记录本。
文件受控流程:相关研究人员与 CRA、CRC 等共同商讨需要进行受控盖章的文件清单,经专业质控员和主要研究者确认后,向机构提出《临床试验中重点受控文件盖章申请》;机构质控员进行审核并盖章确认;启动前质控时,机构质控员将需要受控的相关文件进行受控盖章。
(2)试验过程质控
①质控节点:首例质控(入组1-3例);中期质控(入组50%)和末次质控(数据库锁定前);可根据研究风险及完成质量情况酌情增加质控次数。
②质控要求:质控前需自查过全部文件,提前一周预约;并于2周内完成《药物临床试验质控检查整改/反馈报告表》 ,反馈机构办。
(3)锁库要求
末次质控整改完成后,经机构同意后方可锁库。
7、稽查:
(1)稽查次数及节点
次数:2次;节点:入组病例数超过协议数50%;受试者全部出组、结束质控前。
(2) 稽查例数
中期稽查:不低于入组例数的30%;
结束稽查:不低于全部入组例数的30%,特殊情况未进行中期稽查的项目,结束稽查例数应不低于全部入组例数的70%。
(3)稽查要求
①申办方需提前1周告知机构与临床科室,确定稽查时间,并将稽查公司及本次稽查人员资质递交机构办。
②稽查结束需将稽查结果反馈机构办,2周内将整改结果反馈机构办。
8、资料归档:
(1)在结束质控完成并整改到位后,可进行归档;需提前1周预约。
(2)归档要求
①按照《临床试验档案移交表》整理相应文件,经主要研究者签字确认后归档;并按照《临床试验资料归档清单》再次核实文件内容。
②申办方提供的文件需要盖首页及骑缝章,本机构提供的文件无需盖章。
③归档文件盒统一使用牛皮纸色纸质档案盒。
9、分中心小结/总结报告审核盖章
若本中心为参研中心:分中心小结应包含本中心全部原始数据,如未打印纸质版,则留存CRF/EDC数据光盘(CRF/EDC数据光盘,需有递交信);
在项目款项全部结算、归档资料审核完成、伦理结题后,审核PI递交的分中心小结/总结报告,盖章。